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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楼及学生公寓等维修改造设计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1-27 浏览次数:

行政楼及学生公寓等维修改造设计

竞争性谈判采购信息公告

项目概况

行政楼及学生公寓等维修改造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楼11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BLB2021-CG07

项目名称:行政楼及学生公寓等维修改造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建设地点: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招标范围:行政楼及学生公寓等土建、水暖、电气、给排水及消防维修改造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单体室内消防改造设计、建筑平面分区布置、消火栓、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的设计)

采购预算:19.8万元;

服务周期:4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具有近六个月(2020年7月-12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近六个月(2020年7月-12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单位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8投标人(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09室

方式: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年至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近六个月(2020年7月-12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近六个月(2020年7月-12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9)投标人(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1号楼1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电台街63号

电 话:0431-8554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电 话:0431-8168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 话:0431-8168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