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的公示
学校各部门:
为规范我校部分闲置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国资【2017】8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有部分教室、实验室出租,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出租的教室/实验室共计73处,总建筑面积为7040平方米。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于2019年3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院长办公会研究对非办公用房进行出租问题,学校2019年度预计出租的教室共计73处,总建筑面积为7040平方米。其中一教48处,建筑面积为4040平方米,二教20处,建筑面积为2200平方米,综合实训楼5处,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
综上所述,经会议研究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决定对73处房屋出租给相关单位有偿使用,将收入上缴至学校计划财务处。
以上相关材料在综合实训楼二楼、校园OA及学校官网公示。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请向国有资产处或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05-08—2019-05-12
联系电话:85541020(国有资产处)
85541009(纪检监察办公室)
附件:1、《出租出借项目表》
国有资产处
2019年5月7日
出租出借项目表
序号 |
项目 |
预计使用时间(天) |
单价 (元/天) |
教室数(间) |
租金(万元) |
备注 |
1 |
吉林省交通厅职业技能 资格考试 |
5 |
200 |
60 |
6.0 |
周六周日 |
2 |
人社厅等相关资格考试 |
4 |
200 |
60 |
4.8 |
技能鉴定 |
3 |
对外培训 |
30 |
200 |
10 |
6.0 |
社会服务 |
4 |
实验室 |
30 |
400 |
3 |
3.6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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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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