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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科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5-10-08 浏览次数:

科室成员

科长:陈小召

科员:刘喜胜

      刘  冰

电话:85541122(科长)

      85541020

科室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对学院国有资产和设备进行综合管理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学院的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教学科研仪器和办公设备维护、维修,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土地转让等有关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制定学院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学院固定资产与设备的台账管理;负责仪器设备及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的调拨、建卡、建账、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固定资产增添计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及物资的回收利用、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审查处理工作;负责引进物资的接收及调配工作。

3、负责学院物资采购计划的汇总、报批、采购及组织验收工作。

4、负责学院仪器设备维护、维修、保养的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土地、房屋的台账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工作。

6、负责学院土地转让工作。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